合肥市包河區(qū)許小河流域水環(huán)境綜合治理(雨污分流二期)項目設計施工一體化二標段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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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包河區(qū)許小河流域水環(huán)境綜合治理(雨污分流二期)項目設計施工一體化二標段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1.1項目名稱:合肥市包河區(qū)許小河流域水環(huán)境綜合治理(雨污分流二期)項目設計施工一體化二標段
1.2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合肥市包河區(qū)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1.3批文名稱及編號:關于合肥市包河區(qū)許小河流域水環(huán)境綜合治理(雨污分流二期)項目立項的復函、發(fā)改字【2023】15號
1.4招標人:合肥市包河建設發(fā)展投資有限公司
1.5項目業(yè)主:合肥市包河建設發(fā)展投資有限公司
1.6資金來源:財政撥款
1.7項目出資比例:100%
1.8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項目名稱:合肥市包河區(qū)許小河流域水環(huán)境綜合治理(雨污分流二期)項目設計施工一體化二標段
2.2 招標項目編號:2023BFBGZ01439
2.3 標段劃分:本招標項目共劃分一個標段
2.4 招標項目標段編號:2023BFBGZ01439
2.5 建設地點:合肥市包河區(qū)
2.6 建設規(guī)模:詳見招標范圍
2.7 合同估算價:7680萬元
2.8 計劃工期:120日歷天
2.9 招標范圍:本次招標范圍為對合肥市包河區(qū)許小河流域若干排水戶和接駁區(qū)域的市政管網進行雨污分流改造、病害修復等。主要建設內容為:對小區(qū)和接駁區(qū)域的市政管網的雨污混接和排水管涵質量問題進行二次復核,并補充溯源、調查、檢測(含病害檢測、CCTV管道檢測、QV檢測等)、測繪、物探、流量監(jiān)測、圖紙深化優(yōu)化設計及審查、新建、修復、清疏雨污水管網、混接點改造等。建筑面積約50萬平方米以上。
2.10 項目類別:工程總承包
2.11 質量標準:合格
2.12 其他:無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應依法設立并具備承擔本招標項目的如下條件:
3.1.1 投標人資質須同時滿足下列要求:
(1)具備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2)設計資質下列要求之一:
①建筑行業(yè)(建筑工程)專業(yè)設計甲級資質;
②建筑行業(yè)工程設計甲級資質;
③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3)施工資質: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1.2 項目經理、設計負責人、施工負責人要求:
(1)項目經理要求:投標人擬委任項目經理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yè)一級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具備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2)設計負責人要求:投標人擬委任設計負責人須具備國家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
(3)施工負責人要求:投標人擬委任施工負責人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yè)一級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具備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4)項目經理與施工負責人可以為同一人;項目經理與設計負責人不可以為同一人。
3.1.3 投標人業(yè)績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來(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具有單個合同中含有排水管網(或污水管網或雨污分流)的施工(或工程總承包)業(yè)績,且排水管網(或污水管網或雨污分流)施工部分金額不低于3000萬元。
注:①工程總承包業(yè)績”是指業(yè)績中包含設計、采購、施工或設計、施工等階段。②如為聯合體投標,聯合體任意一方提供即可。
3.1.4 項目經理、設計負責人、施工負責人業(yè)績要求:無。
3.1.5 財務要求: / 。
3.1.6 信譽要求:投標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轄縣(市)、區(qū)(開發(fā)區(qū))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的;或被記不良行為記錄(以公布日期為準),但同時符合下列情形的:
(1)開標日前(含當日)6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10分的;
(2)開標日前(含當日)12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15分的;
(3)開標日前(含當日)18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20分的;
(4)開標日前(含當日)24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25分的。
3.1.7 本招標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成員方總數量不超過3家;
(2)承擔施工任務的成員方均須具備3.1.1(3)施工資質,承擔設計任務的成員方須具備3.1.1(2)設計資質;
(3)聯合體各方均須符合3.1.6信譽要求。
(4)聯合體中承擔施工任務的任一方承攬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施工工程量的30%。
3.2 投標人不得存在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第1.4.4項規(guī)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 。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獲取時間:2023年07月12日00:00至2023年08月01日14:00。
4.2 獲取方式:
(1)本招標項目實行全流程電子化交易。
(2)潛在投標人可登錄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電子服務系統(tǒng)(以下簡 稱“電子服務系統(tǒng)”) 查閱招標文件, 如參與投標, 則須在本條第 4.1 款規(guī)定的 招標文件獲取時間內通過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電子交易系統(tǒng)完成投標信息的填寫。
(3)招標文件獲取過程中有任何疑問,請在工作時間(9:00- 17 :30,節(jié) 假日休息)撥打技術支持熱線(非項目咨詢): 4009980000 。 項目咨詢請撥打電話: 0551-66223831;0551-66223280
4.3 招標文件價格:每套人民幣0元整,招標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23年08月01日14時00分,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電子交易系統(tǒng)遞交電子投標文件。
6. 資格審查方式
本招標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
7.評標辦法
本招標項目評標辦法采用 綜合評估法(三階段),見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
8. 開標時間及地點
8.1 開標時間:2023年08月01日14時00分
8.2 開標地點:
合肥市濱湖新區(qū)南京路2588號要素交易市場A區(qū)(徽州大道與南京路交口)2樓6號開標室
本招標項目采用“云上開標大廳”方式開標
9. 招標文件的異議、投訴
9.1 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規(guī)定時間通過電子交易系統(tǒng)在線提出或以其他書面形式提出。
9.2 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規(guī)定時間內通過網上投訴系統(tǒng)或以其他書面形式向監(jiān)管部門提出投訴。
10.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安徽省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管網、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上發(fā)布。
11. 聯系方式
11.1 招標人
招 標 人:合肥市包河建設發(fā)展投資有限公司
地 址:龍川路99號
郵 編:230000
聯 系 人:孫工
電 話:0551-63655370
11.2 招標代理機構
招標代理機構: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濱湖新區(qū)南京路2588號(徽州大道與南京路交口)六樓
郵 編:230000
聯 系 人:張工
電 話:0551-66223280、66223831
11.3 電子交易系統(tǒng)
電子交易系統(tǒng)名稱: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電子交易系統(tǒng)
電子交易系統(tǒng)電話:400 998 0000
11.4 電子服務系統(tǒng)
電子服務系統(tǒng)名稱: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tǒng)
電子服務系統(tǒng)電話:0551-12345
11.5 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部門
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部門: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濱湖區(qū)南京路2588號
電 話: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12. 其他事項說明
投標人應合理安排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特別是網絡速度慢的地區(qū)防止在系統(tǒng)關閉前網絡擁堵無法操作。如果因計算機及網絡故障造成無法完成招標文件獲取,責任自負。
13. 投標保證金賬戶
標段簡稱:1標段
戶名: 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賬號: 185751463338
開戶銀行: 中國銀行合肥廬陽支行
戶名: 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賬號: 1023701021001095993245054
開戶銀行: 徽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特別提醒:潛在投標人查閱招標文件后,如參與投標,則需按招標文件獲取時間內通過相應電子交易系統(tǒng)完成投標信息的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