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區(qū)淝河智慧公園二期公共停車場項目方案及施工圖設計總承包項目公開招標公告(網上招投標)
時間:2023-12-29 瀏覽量:1010
1. 招標條件
1.1 項目名稱:包河區(qū)淝河智慧公園二期公共停車場項目方案及施工圖設計總承包項目
1.2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合肥市包河區(qū)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1.3 批文名稱及編號:關于包河區(qū)淝河智慧公園二期公共停車場項目立項的批復、發(fā)改字[2023]167號
1.4 招標人:合肥市包河建設發(fā)展投資有限公司
1.5 項目業(yè)主:合肥市包河建設發(fā)展投資有限公司
1.6 資金來源:財政撥款
1.7 項目出資比例:100%
1.8 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項目名稱:包河區(qū)淝河智慧公園二期公共停車場項目方案及施工圖設計總承包項目
2.2 招標項目編號:2023BBBBZ00103
2.3 標段劃分:本招標項目共一個標段
2.4 招標項目標段編號:2023BBBBZ00103
2.5 建設地點:合肥市包河區(qū)
2.6
建設規(guī)模:包河區(qū)淝河智慧公園二期公共停車場項目,項目位于包河區(qū)淝河鎮(zhèn)龍川路、上海路、江村路、棠樾路及魚梁路圍合地塊(地下空間),用地約60畝,主要新建地下機動車停車場約1.7萬平方米、管理用房約1千平方米、地面公共附屬設施,并配套建設排水、照明、智能化及附屬物工程等相關配套。并要求統(tǒng)籌研究龍川路(葛大店路-上海路)沿線的綠地與慢行系統(tǒng),范圍約16萬平方米,包括龍川路與葛大店路交口東北角綠地設計等。
2.7 項目投資估算:12000萬元
2.8 設計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責任期滿為止
2.9
招標范圍:包河區(qū)淝河智慧公園二期公共停車場項目,項目位于包河區(qū)淝河鎮(zhèn)龍川路、上海路、江村路、棠樾路及魚梁路圍合地塊(地下空間)。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新建地下機動車停車場約1.7萬平方米、管理用房約1千平方米、地面公共附屬設施,并配套建設排水、照明、智能化及附屬物工程等相關配套。并要求統(tǒng)籌研究龍川路(葛大店路-上海路)沿線的綠地與慢行系統(tǒng),范圍約16萬平方米,包括龍川路與葛大店路交口東北角綠地設計等。本次為包河區(qū)淝河智慧公園二期公共停車場項目方案及施工圖設計總承包項目招標,具體內容詳見第五章發(fā)包人要求。
2.10 項目類別:工程服務
2.11 質量標準:合格
2.12 合同估算價:300萬元
2.13 其他:無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應依法設立并具備承擔本招標項目的如下條件:
3.1.1 投標人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同時滿足 3.1.1.1和 3.1.1.2 的資質要求:
3.1.1.1 設計資質:投標人須同時滿足(1)和(2)二項設計資質或滿足(3)設計資質:
(1)建筑行業(yè)(建筑工程)專業(yè)工程設計甲級資質或建筑行業(yè)工程設計甲級資質;
(2)風景園林工程設計專項甲級資質;
(3)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3.1.1.2勘察資質:滿足下列資質要求之一:
(1)工程勘察專業(yè)類(巖土工程勘察(分項))乙級及以上資質;
(2)工程勘察專業(yè)類(巖土工程)乙級及以上資質;
(3)工程勘察綜合類甲級資質或工程勘察綜合資質甲級。
3.1.2 投標人業(yè)績要求:無。
3.1.3 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投標人擬委任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國家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
3.1.4 項目負責人業(yè)績要求:無。
3.1.5 投標人財務要求:無。
3.1.6 信譽要求:投標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轄縣(市)、區(qū)(開發(fā)區(qū))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的;或被記不良行為記錄(以公布日期為準),但同時符合下列情形的:
(1)開標日前(含當日)6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10分的;
(2)開標日前(含當日)12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15分的;
(3)開標日前(含當日)18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20分的;
(4)開標日前(含當日)24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25分的。
3.1.7 本招標項目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如聯(lián)合體投標的,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聯(lián)合體成員總數量不得超過2家;
(2)聯(lián)合體牽頭人須滿足上述3.1.1.1工程設計資質要求,承擔本招標項目工程設計任務,并符合3.1.6條要求,擬派項目負責人須為聯(lián)合體牽頭人的人員;
(3)聯(lián)合體非牽頭人須滿足上述3.1.1.2工程勘察資質要求,承擔本招標項目工程勘察任務,并符合 3.1.6 條要求。
3.2 投標人不得存在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第1.4.4項規(guī)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無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獲取時間:2023年12月30日00:00至2024年01月19日09:30。
4.2 獲取方式:
(1)本招標項目實行全流程電子化交易。
(2)潛在投標人可登錄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電子服務系統(tǒng)(以下簡稱“電子服務系統(tǒng)”)查閱招標文件,如參與投標,則須在本條第4.1款規(guī)定的招標文件獲取時間內通過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電子交易系統(tǒng)獲取招標文件。
(3)招標文件獲取過程中有任何疑問,請在工作時間(9:00- 17 :30,節(jié) 假日休息)撥打技術支持熱線(非項目咨詢): 4009980000 。 項目咨詢請撥打電話: 0551-66220393、66220387
4.3 招標文件價格:每套人民幣0元整,招標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01月19日09時30分,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電子交易系統(tǒng)遞交電子投標文件。
6. 資格審查方式
本招標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
7.評標辦法
本招標項目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一次平均)。(見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
8. 開標時間及地點
8.1 開標時間:2024年01月19日09時30分
8.2 開標地點:
合肥市包河區(qū)花園大道與吉林路交口以南濱湖卓越城文華園一期7號樓3樓1號開標室
本招標項目采用“云上開標大廳”方式開標,具體操作見(http://hy.ahggzyjy.com/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9. 招標文件的異議、投訴
9.1 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規(guī)定時間通過電子交易系統(tǒng)在線提出或以其他書面形式提出。
9.2 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規(guī)定時間內通過網上投訴系統(tǒng)或以其他書面形式向監(jiān)管部門提出投訴。
9.3 受理異議的聯(lián)系人和聯(lián)系方式見招標公告11.1和11.2。
10.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安徽省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管網、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上發(fā)布。
11. 聯(lián)系方式
11.1 招標人
招 標 人:合肥市包河建設發(fā)展投資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區(qū)龍川路99號
郵 編:230000
聯(lián) 系 人:劉工
電 話:0551-63655161
11.2 招標代理機構
招標代理機構:合肥包河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區(qū)花園大道與吉林路交口以南濱湖卓越城文華園一期7號樓
郵 編:230000
聯(lián) 系 人:鮑工
電 話:0551-66220393、66220387
11.3 電子交易系統(tǒng)
電子交易系統(tǒng)名稱: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電子交易系統(tǒng)
電子交易系統(tǒng)電話:4009980000
11.4 電子服務系統(tǒng)
電子服務系統(tǒng)名稱: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tǒng)
電子服務系統(tǒng)電話:0551-12345
11.5 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部門
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部門:合肥市包河區(qū)財政局
地 址:包河區(qū)花園大道卓越城文華園 7 號樓 4 樓 402 室
電 話:0551-63357536、63357535
12. 其他事項說明
投標人應合理安排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特別是網絡速度慢的地區(qū)防止在系統(tǒng)關閉前網絡擁堵無法操作。如果因計算機及網絡故障造成無法完成招標文件獲取,責任自負。
13. 投標保證金賬戶
標段簡稱:1標段
戶名: 合肥包河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
賬號: 223017910151000002021375
開戶銀行: 徽商銀行濱湖支行
(特別提醒:潛在投標人查閱招標文件后,如參與投標,則需按招標文件獲取時間內通過相應電子交易系統(tǒng)完成投標信息的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