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包河建設發(fā)展投資有限公司2021年工會職工福利采購詢價通知書
時間:2021-04-16 瀏覽量:547
各供應商:
合肥市包河建設發(fā)展投資有限公司,就2021年工會職工福利采購,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次采購項目為:2021年工會職工福利
二、資金預算:2.7萬元。
三、供貨時間:供應商必須按照用戶約定提供可定制的貨物設計、制作服務,并保證我司一旦發(fā)出需求,可立即響應,無條件提供送貨服務。
四、項目需求:詳見附件。
五、付款方式:由采購項目單位直接與成交供應商按照合同約定辦理資金結算手續(xù)。具體付款方式為依照合同約定。
六、報價方式和時間:供應商于2021年4月20日下午16時前將報價資料送達(或傳真)至 合肥市包河建設發(fā)展投資有限公司綜合協調部 。供應商采用密封報價,密封袋封口處必須加蓋公章,或采用傳真方式。超出規(guī)定報價時間的供應商報價資料不予受理。在規(guī)定報價時間內如果通知的供應商其報價資料未全部報齊之前,不得拆封報價資料。
同時提供加蓋供應商公章并注明“與原件一致”字樣的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
如果各供應商的報價均超出了采購項目單位提供的本次采購項目資金預算,將取消本次詢價結果,另行組織。
七、確定成交供應商標準:根據符合本詢價文件的要求且報價最低、服務最優(yōu)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不符合標準要求的低價供應商除外。
八、貨物買賣合同的簽訂:由采購項目單位與成交供應商在不違背本詢價通知書的前提下,簽訂貨物買賣合同。具體約定供貨、驗收、付款、售后服務以及爭議的處理等事宜。
九、服務期限:合同簽訂后一年,如履約良好,甲乙雙方均同意續(xù)簽,可續(xù)簽下一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簽,續(xù)簽不超過2年,中標費率不變。
十、未盡事宜,由雙方按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協商確定。
地 點:合肥市包河區(qū)龍川路與唐模路交口北100米合肥市包河建設發(fā)展投資有限公司三樓
聯 系 人:張政
聯系電話:63655002
傳 真:63655002
2021年4月16日